(原标题: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旨在加强公司重大事项的内部报告工作,确保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制度明确了重大事项的范围,包括经营活动、重大交易及其他可能对公司证券或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等。相关人员应在知悉重大事项后第一时间向证券合规部(董办)报告,并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在信息未披露前,相关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对于未及时报告导致信息披露违规的行为,公司将追究责任人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