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州酒家: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使用、变更及监督。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提供给控股股东使用。公司须开设专户存储募集资金,并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使用需履行审批程序,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但须经董事会审议并公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应定期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保荐机构应每年出具专项核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