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适用对象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固定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薪酬发放依据公司内部制度,绩效薪酬与公司和个人绩效挂钩,并根据审计后的财务数据进行考核。存在违法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将减少或追回绩效薪酬。薪酬调整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方案,分别由股东会或董事会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