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性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陈琪女士、田韶鹏先生,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韩毅先生、刘端女士、元向辉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核查。经核查,上述独立董事未在公司及主要股东单位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有关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规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