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了适用对象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制度规定了薪酬管理的原则,包括薪酬与公司业绩、岗位责任相匹配,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薪酬发放按月、半年或年度进行,绩效薪酬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公司对财务造假等情况可追回已发绩效薪酬,并可根据违规情形减少或取消薪酬发放。薪酬方案调整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