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须予披露交易建造集装箱船舶)
海豐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於2026年3月26日宣布,其全資附屬公司海豐船東行使與造船商訂立的造船期權合約,決定建造另外六艘1,100標準箱的集裝箱船舶,總代價為136,800,000美元(約1,073,880,000港元)。每艘船舶代價為22,800,000美元,將根據建造進度分五期支付,分別於合約訂立、鋼板切割、鋪設龍骨、下水及交付時支付,其中60%於交付時支付。船舶預計於2028年3月至8月期間陸續交付,其中第一至第六艘分別於2028年3月31日、4月30日、5月31日、6月30日、7月31日及8月31日或之前交付。代價乃參考公開市場價格經公平磋商釐定,資金來源為內部資源及╱或外部融資。造船商A及B均為揚子江船業全資擁有,董事確認其為獨立第三方。由於此交易與此前建造四艘船舶合併計算後的最高適用百分比率高於5%但低於25%,構成港交所上市規則第十四章下的須予披露交易,須履行申報及公告義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