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具备实施主体资格。激励对象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包括独立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人。激励计划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委员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一致同意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