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职权范围 - 提名委员会)
光麗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6036)董事會於2026年3月26日採納及修訂提名委員會的職權範圍。提名委員會由至少三名董事組成,其中過半數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並須至少有一名不同性別的董事。委員會成員由董事會委任,任期與董事任期相同,若不再擔任董事則自動喪失委員會資格。委員會主席由董事會委任,須為董事會主席或獨立非執行董事。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可應任何成員要求召開。會議法定人數為兩名成員,決議以過半數通過,書面決議亦可有效。委員會獲授權調查相關事項、索取資料、聘請專業顧問,並獲公司提供足夠資源。主要職責包括檢討董事會架構與組成、物色及推薦董事人選、制定繼任計劃、評估獨立非執行董事獨立性、檢討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及提名政策、每年審閱自身表現等。委員會須向董事會匯報決定與建議,會議記錄須妥善保存並供查閱。此職權範圍將登載於公司及港交所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