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大明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於2026年3月26日發布提名委員會職權範圍文件,說明該委員會根據董事會決議於2010年11月9日成立。委員會由至少三名成員組成,其中多數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且至少一名成員為不同性別。成員每屆任期最長三年,可由董事會續任。委員會主席由董事會委任,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或董事會主席,並須出席股東周年大會回應相關提問。委員會秘書由公司秘書擔任。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可透過通訊方式舉行,法定人數為兩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其主要職責包括:每年檢討董事會架構、人數及成員多元化;物色董事人選並提出提名建議;評核獨立非執行董事的獨立性;制定董事遴選標準及繼任計劃;制定及檢討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支援董事會表現評估;檢討各董事的貢獻與履職能力;以及執行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責。委員會有權調查相關事項、索取資料及聘請外部專業意見。委員會須每年檢討自身表現、職權範圍,並向董事會建議修改,同時須公開其職權範圍並獲得足夠資源履行職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