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建议修订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
北京体育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建议修订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细则」),以符合最新的法律及监管规定,包括自二零二五年七月一日起生效的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修订。建议修订主要内容包括:允许股东于股东大会上以电子方式进行投票;允许以电子及混合会议形式举行股东大会;移除在公司及联交所网站刊发通告或文件时须向股东发出可供索取通告的规定;以及作出相应及其他内务修订。建议修订须待股东于本公司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后方可作实。载有建议修订详情、召开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及代表委任表格的通函将适时寄发予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