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薪酬管理遵循按岗位定薪、绩效评价、长期利益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非独立董事若在公司任职则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执行。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绩效工资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薪酬发放依据绩效考核结果,特殊情况如违纪、重大过失等可止付或追索已发薪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