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2026年3月25日,UBS AG因客户主动发出且由客户需求带动的买卖盘所产生的Delta 1产品及股权相关产品的对冲活动,以及就参照包含相关证券的一篮子证券或指数的衍生工具进行交易,买入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共计1,370,200股,总金额约为29,726,826.93元人民币;卖出共计574,637股,总金额约为12,470,957.28元人民币。所有交易均以人民币进行,涉及证券占已发行同类证券少于1%,且在相关指数或一篮子证券中价值占比低于20%。UBS AG为与受要约公司有关连的获豁免自营商,交易为其自身账户进行,最终由UBS Group AG拥有。上述交易属于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A股的证券交易披露,依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22作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