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青松建化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告。适用对象为《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适用期限为第八届董事会任期。薪酬由年度薪酬和任期激励构成。年度薪酬包括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总经理为75万元/年,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为60万元/年,绩效薪酬根据考核情况发放。任期激励根据公司净利润完成情况计提,超额完成部分按10%-15%计提,总额不超过三年薪酬总额的30%。存在违规行为时,公司将止付或追索绩效薪酬和任期激励。薪酬为税前金额,个税由公司代扣代缴,任职期间离职按实际天数发放。本方案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