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6年修订),明确在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达30%及以上且选举两名以上非独立董事,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持股份总数与应选董事人数相乘为投票权总数,可集中或分散投票。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别进行。董事候选人须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票方可当选。若得票相同导致超额当选,需再次选举。选举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