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冀东装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草案))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草案),明确薪酬构成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绩效薪酬与公司及个人业绩挂钩,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总额的50%。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董事薪酬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批准。公司发生亏损时,相关人员绩效薪酬应相应下降,并披露原因。制度还规定了薪酬发放、追索、调整机制及绩效评价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