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不存在不得实施激励计划的情形。激励对象为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不包括董事、高管及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人,符合相关法规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激励计划的授予和归属安排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未提供财务资助,实施该计划有助于建立长效激励机制,调动核心人员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发展。本激励计划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