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控审计报告)
本公告为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第13.10B条发布的海外监管公告。公告内容包含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发的《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控审计报告》。该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报告编号为大信审字[2026]第1-01720号,审计意见显示,天津创业环保集团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基准日为2025年12月31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董事会已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且在审计过程中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报告同时提示了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以及基于审计结果对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推测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