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了委员会的组成、职责权限、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负责拟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任职资格审查、考核标准及薪酬政策,并向董事会提出相关建议。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