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昊阳))
李昊阳作为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其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独立性的要求。声明内容包括: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三年,且在其他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未超过三家。承诺若不符合任职资格将及时辞职,并持续履行职责直至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