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10B条,发布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海外监管公告。报告显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认定为有效。内部控制评价范围涵盖公司本部及下属公司,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分别占合并报表的92.40%和96.22%。重点关注的资金管理、财务报告与信息披露、销售与收款管理等高风险领域未发现重大缺陷。公司对发现的少量一般缺陷已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不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结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布日,无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