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含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薪酬管理遵循公平、责权利统一、长远发展、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非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的按岗位确定薪酬。薪酬结构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薪酬发放与绩效评价挂钩,绩效薪酬部分在年度报告披露后支付。公司对财务造假等情形将追回已发绩效薪酬和激励收入。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