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昆山海菲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并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中的《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制度对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惩戒等方面作出规定,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公司治理、投资者关系管理、股权管理等职责,并需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