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并发布相关报告。致同所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但曾受到多次监督管理和纪律处分。公司已履行续聘程序,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并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致同所按照审计准则完成对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与审计委员会就审计计划、重点事项等保持沟通,无重大意见分歧。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所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审计任务,切实履行了监督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