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草案))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草案)》,该制度尚需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制度适用于公司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合法合规、战略协同、激励约束并重、公正透明、价值导向五大原则。薪酬结构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三部分组成,其中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年度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和的50%。薪酬水平将参考公司经营业绩、行业及地区市场水平、岗位价值和个人绩效等因素确定。独立非执行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按月支付;其他相关人员薪酬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公司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薪酬政策并提出建议。若出现财务造假、损害公司利益行为、重大过失或违法违规等情况,公司将启动薪酬追索扣回程序,追回已发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益,并停止支付未支付部分。离职人员亦适用追索扣回规定。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