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旨在完善高管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制度适用于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其他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管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董事会审议确定,并遵循薪酬与公司发展、股东利益、责任权利相匹配及市场化原则。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年度考核结果确定,并可能实行递延支付。若高管存在被交易所谴责、被行政处罚、决策失误致重大损失等情况,公司可扣减或不予发放薪酬。制度还规定了薪酬调整机制,根据行业水平、公司业绩等因素适时修订。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与解释,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