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上市规则第13.18条作出之公告)
深圳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於2026年3月24日與一家銀行訂立融資協議,獲授一筆為期最長三年、金額為800,000,000人民幣(或其等值港元)的定期貸款融資。根據協議,若發生以下情況將構成違約事件:(i)深業(集團)有限公司不再實益擁有本公司至少35%已發行股本,或不再為本公司單一最大股東,或失去對董事會的控制權;(ii)中華人民共和國深圳市人民政府不再直接或間接實益擁有深業至少51%權益;(iii)於融資期間,本公司及本集團成員所獲得的直接或間接股東貸款本金總額(包括其後轉為股權的部分)低於14,000,000,000港元(或等值其他貨幣)。一旦違約事件發生,貸款人可終止承擔責任,且所有未償還貸款、利息及其他應付款項將立即到期。公告日期,深業實益持有本公司約62.33%股本(合計約63.19%),深圳市人民政府間接持有深業100%權益,現有股東貸款本金總額不少於140億港元。本公司將按上市規則第13.21條於中期及年度報告中持續披露相關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