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董事会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及《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及其《企业管治守则》的相关要求,对现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进行了评估。经独立非执行董事自查并经董事会核查,王全弟先生、余梓山先生、Chen Penghui先生、杨玉成先生除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外,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符合有关法规及上市规则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本公告为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第13.10B条发布的海外监管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