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拓普集团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控有效性进行评价。董事会认为,公司于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控体系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纳入评价范围的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分别占合并报表的90.59%和98.57%。重点关注销售业务、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高风险领域。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布日,无影响内控有效性的变化。审计意见与公司评价结论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