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管理遵循公平、责权利统一、长远发展、激励约束并重原则。董事薪酬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批准。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非独立董事根据任职情况确定是否发放津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60%。薪酬发放与公司业绩、个人绩效挂钩,出现违规、失职等情况可减少或追回绩效薪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