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诗鸿)
李诗鸿声明被提名为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其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已通过资格培训,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持有公司股份,未与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或接受其服务,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交易所谴责,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3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