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6年修订))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6年修订)》,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审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的研究建议及管理,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可下设工作组,由人力资源部门牵头日常联络,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会议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