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 建议变更本公司的注册资本;及(2) 建议修订《公司章程》)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建议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因H股可转债转股,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及2025年10月10日合计增发H股32,250,419股。据此,董事会建议将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951,506,736元变更为人民币2,983,757,155元,总股本相应由2,951,506,736股变更为2,983,757,155股。同时,建议对《公司章程》第六条和第二十三条进行相应修订,调整注册资本和股本结构的表述。A股股东持股数量不变,H股股东持股由478,226,490股增至510,476,909股。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即将召开的年度股东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案形式批准。董事会亦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董事会可进一步授权董事长或其他人士具体执行。公司将适时向股东寄发通函,载明有关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