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其利工業集團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731)發布提名委員會實施細則,該細則由董事會於2018年6月19日通過,並於2018年12月31日及2026年3月20日修訂。提名委員會由董事會從公司董事中委任組成,成員至少三人,大部分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且至少一名成員為不同性別。委員會主席由董事會任命,須為董事會主席或獨立非執行董事。委員會會議通知期不少於七天,法定人數為兩名成員,公司秘書擔任委員會秘書。委員會獲董事會授權,職責包括:每年檢討董事會架構、人數及成員多元化,協助編制董事會技能表;物色及提名合資格董事人選;評估董事會表現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的獨立性;就董事委任、重新委任及繼任計劃提出建議;審閱董事會多元化政策及任命政策,制定可計量目標並監測進度;出席股東周年大會回答提問。委員會可通過書面決議,惟須全體成員同意。會議記錄須妥善保存並供董事查閱,委員會須向董事會匯報決議或建議。董事會有權修訂本細則,但不影響此前已生效的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