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海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明确薪酬管理原则、构成、绩效考核及发放管理等内容。董事薪酬方面,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非独立董事兼任管理职务的按所任职务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任期激励的结构化体系,绩效薪酬占比较高,与年度及任期考核结果挂钩。薪酬发放按月或考核后执行,建立薪酬追索扣回机制,对重大违规行为可追回已发绩效薪酬。办法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