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由股东会决定津贴数额;非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的按岗位领取薪酬,不另领董事津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职务和岗位确定。薪酬分配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绩效挂钩,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薪酬政策并进行考核,董事、高管薪酬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按规定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