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河集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岗位价值、责任、公司业绩挂钩。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董事薪酬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批准。公司亏损时需说明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并对财务造假等情况下的薪酬追回作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