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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华新材: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之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原标题: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因44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101,544股。本次回购价格由授予价格4.24元/股调整为4.15元/股,回购总价为421,407.6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至291,161,857股。相关回购手续已办理,预计于2026年3月23日完成注销。公司尚需办理注册资本减少的工商变更登记及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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