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于二零二六年三月十八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之投票表决结果)
弘毅文化集团(股份代号:419)于2026年3月18日举行股东特别大会,会议决议通过了有关延长可换股债券到期日及相关特别授权的普通决议案。决议案(a)批准、确认及追认公司与United Strength LS Limited于2026年1月22日订立的延期契据,将本金为60,000,000港元的可换股债券到期日由2026年3月21日延长二十五个月至2028年4月21日。决议案(b)授予董事会特别授权,在联交所批准延期及因可换股债券兑换权行使而发行的股份上市买卖后,根据修订后的条款配发及发行每股面值0.20港元的新股份。决议案(c)授权任何董事或指定人士签署实施延期所需的一切文件。债券持有人及袁先生合计持有约20.21%股份,已于大会上就相关决议放弃投票。本次决议获超过99.97%赞成票通过。董事会成员包括赵令欢(主席)、程武(首席执行官)、袁海波(总裁)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