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评价范围涵盖公司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发展战略、组织架构、财务管理、采购与销售等,重点关注市场、采购、销售、工程项目、投资、环保合规及财务报告等高风险领域。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布日,无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