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企业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合同以赚取差价且不提取实物的,应视同金融工具,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处理,相关差价计入投资收益,期末持有的标准仓单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本次变更是依据财政部规定执行,不影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