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管理遵循公平、责权利统一、长远发展、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不参与绩效考核;非独立董事按岗位领取薪酬,不另领董事津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础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组成,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总额的50%。薪酬支付按月发放基础薪酬,绩效薪酬依据年度考核结果发放。公司可根据经营状况、行业薪酬水平、通胀等因素对薪酬进行调整。如存在财务造假、严重违规等情形,公司将追回已发绩效和激励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