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因2025年度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拟作废第三个归属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57.57万股限制性股票;同时,因2名激励对象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7万股限制性股票亦作废。本次合计作废60.27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及相关独立董事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本次作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