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中国神华: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原标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神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国家能源集团旗下多家公司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已获得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上交所及中国证监会批准。截至2026年3月13日,标的资产已完成过户登记,新增股份已办理登记,验资完成。中国神华尚需支付现金对价,并在证监会批复有效期内募集配套资金。交易各方已履行相关协议及承诺,未出现重大信息披露差异。

fund

APP下载
广告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中国神华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优秀,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