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耀玻璃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6年第一次修订))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6年第一次修订),明确公司及下属单位在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时,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及时向公司董事局秘书报告。重大信息范围包括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重大风险情形、公司变更事项等,达到一定标准的交易或关联交易需及时报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获悉重大信息时也负有报告义务。制度还规定了重大信息的报告程序、保密义务及责任追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