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仲裁事项进展的公告)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镇江仲裁委员会(2025)镇裁字第0186号《裁决书》,就与华中伟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作出终局裁决。裁决确认公司应付工程款64,617,678.72元及逾期付款利息5,216,656.99元,另需支付律师代理费50,000.00元。本次裁决不具有给付内容,不直接影响公司在破产程序中的债务清偿比例。相关债权已申报并剥离至信托公司专项处理,不会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