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耀玻璃关于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采取多项风险控制措施,包括选择高信用评级银行、加强资金计划管理、定期监控理财情况等,以保障资金安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6.40%,不存在大额负债情况下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