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由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544009584,发证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有效期三年。公司为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的重新认定。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自通过认定起连续三年可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