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因3名激励对象因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1.44万股。其中3人所涉14.07万股按授予价格3.91元/股加同期存款利息回购,2人所涉7.37万股按3.91元/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注销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