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实施细则)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发布《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实施细则(2026年3月修订)》。该细则旨在适应公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需要,提升核心竞争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董事会在战略规划、重大投资决策及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方面的决策支持功能。战略与ESG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包括两名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公司董事长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并建议公司发展战略、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重大投融资方案、可持续发展及ESG相关政策,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公司战略运营部负责战略管理,证券部牵头ESG相关工作,包括议题评估、报告编制、评级管理和提升方案制定。委员会会议由董事会办公室组织,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十年。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