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履行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程序。2026年3月16日,该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前终止该计划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已取得股东会授权,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提前终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的规定。